2019-03-19 17:17:56 来源:
距离住建部所规定的“挂证”自查自纠阶段期限还有12天。各地管理部门陆续发布“存疑名单”和相关政策。
今天,湖南省公布了该地区挂证“存疑名单”,涉及多达52435人,而海南省也于昨日公布了277人的挂证“存疑名单”……
湖南:名单详细至各地,细化时间表
3月19日,湖南省住建厅官网公布了该地区挂证“存疑名单”,名单细化至该省各市区。同时明确,各市州相关单位报送自查自纠情况至对口省级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
湖南省“存疑名单”涉及52435人,具体为:
社保缴纳不合规:51253人
长沙:22533人 株洲:3156人
湘潭:2693人 常德:2251人
郴州:2130人 衡阳:2758人
怀化:1468人 娄底:1970人
邵阳:2346人 湘西自治州:803人
益阳:1424人 永州:1760人
岳阳:3852人 张家界:615人
其它:1494人
多单位重复注册:1092人
同时,湖南省还对“自查自纠阶段”最后时间表作出规定:
各市州相关单位报送自查自纠情况至对口省级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
各省级相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工作总结报送省厅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
全面排查阶段时间延至2019年8月15日;
监督检查阶段时间延至2019年11月15日。
海南:情况已完全掌握 公布两百余人
昨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挂证《补充通知》,公布多单位重复注册人员277名。并强调:全省挂证情况已完全掌握。
《补充通知》强调:
通过一体化监管平台和全国社保数据,全省存在“挂证”嫌疑的企业和人员情况已经全面掌握;
挂证存疑名单将通过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短信的方式发送给涉及人员和企业;
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个人应按要求主动整改,3月31日前整改到位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追究;
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查出的社保等问题需要作出解释说明或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按时完成整改需要申请延长整改期限的(延长时间最长至4月底)。
广东:每月上报整治情况 筛选出“6类人员”
日前,广东省发布挂证《补充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起,每月1日前上报“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
《补充通知》强调:
按照补充通知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挂证”整治时间调整如下:
(一)自查自纠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
(二)全面排查阶段时间调整为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底;
(三)指导监督阶段时间调整为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底;
(四)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2019年4月10日前上报;
(五)全面排查工作总结于2019年9月5日前上报;
(六)自2019年5月起,每月1日前上报上月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报送程序按照粤建市〔2018〕259号文要求办理。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各部门,认真核实数据中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情况,筛查出补充通知第一条所列的6类人员信息,并分别建立清单目录,作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的附件。
西藏:开通涉“挂证”资格注销快速通道
近日,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文,对在自治区内注册的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勘察设计类人员开通了快捷注销业务。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勘察设计类)注销申请全套材料,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审批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申请全套材料,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注销手续。
(来源:电力工程联盟;广东和发整理发布)
2019-03-19 17:17:56 来源:
距离住建部所规定的“挂证”自查自纠阶段期限还有12天。各地管理部门陆续发布“存疑名单”和相关政策。
今天,湖南省公布了该地区挂证“存疑名单”,涉及多达52435人,而海南省也于昨日公布了277人的挂证“存疑名单”……
湖南:名单详细至各地,细化时间表
3月19日,湖南省住建厅官网公布了该地区挂证“存疑名单”,名单细化至该省各市区。同时明确,各市州相关单位报送自查自纠情况至对口省级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
湖南省“存疑名单”涉及52435人,具体为:
社保缴纳不合规:51253人
长沙:22533人 株洲:3156人
湘潭:2693人 常德:2251人
郴州:2130人 衡阳:2758人
怀化:1468人 娄底:1970人
邵阳:2346人 湘西自治州:803人
益阳:1424人 永州:1760人
岳阳:3852人 张家界:615人
其它:1494人
多单位重复注册:1092人
同时,湖南省还对“自查自纠阶段”最后时间表作出规定:
各市州相关单位报送自查自纠情况至对口省级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
各省级相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工作总结报送省厅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
全面排查阶段时间延至2019年8月15日;
监督检查阶段时间延至2019年11月15日。
海南:情况已完全掌握 公布两百余人
昨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挂证《补充通知》,公布多单位重复注册人员277名。并强调:全省挂证情况已完全掌握。
《补充通知》强调:
通过一体化监管平台和全国社保数据,全省存在“挂证”嫌疑的企业和人员情况已经全面掌握;
挂证存疑名单将通过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短信的方式发送给涉及人员和企业;
存在问题的企业和个人应按要求主动整改,3月31日前整改到位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追究;
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查出的社保等问题需要作出解释说明或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按时完成整改需要申请延长整改期限的(延长时间最长至4月底)。
广东:每月上报整治情况 筛选出“6类人员”
日前,广东省发布挂证《补充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起,每月1日前上报“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
《补充通知》强调:
按照补充通知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挂证”整治时间调整如下:
(一)自查自纠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
(二)全面排查阶段时间调整为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底;
(三)指导监督阶段时间调整为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底;
(四)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2019年4月10日前上报;
(五)全面排查工作总结于2019年9月5日前上报;
(六)自2019年5月起,每月1日前上报上月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报送程序按照粤建市〔2018〕259号文要求办理。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各部门,认真核实数据中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情况,筛查出补充通知第一条所列的6类人员信息,并分别建立清单目录,作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的附件。
西藏:开通涉“挂证”资格注销快速通道
近日,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文,对在自治区内注册的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勘察设计类人员开通了快捷注销业务。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勘察设计类)注销申请全套材料,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审批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申请全套材料,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注销手续。
(来源:电力工程联盟;广东和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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